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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记者 裴丰瑶)近日,有网友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称,自己是宝鸡市金台区四季花城小区业主,2022年3月收房时物业收取了两千元装修押金,2023年初装修完工后,物业以房屋未通暖气为由不退装修押金,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处理。
西部网民生热线向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反映了这一情况。
8月29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回复称,经调查,四季花城一期物业违反《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装修押金等费用”规定,金台区物管中心已对大管家物业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按照“细则”要求立即清退装修押金。目前,业主和物业已达成一致,装修押金将以物业费形式全部返还。
下一步,金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大物业管理政策宣传力度,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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