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哈尔滨松北区一居民楼租户擅自拆改房屋承重墙导致房屋出现严重安全隐患,广州市个别地区也出现了类似事件。
5月12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保障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安全和居住安全。
压实房屋使用安全各方主体责任
《通知》指出,房屋所有权人或代管人、房屋使用权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装饰装修房屋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增加楼面荷载或者非法改建房屋等。如发现房屋安全隐患,应按照规定进行房屋使用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及时委托设计、施工单位维修加固房屋。鉴定、设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消除房屋安全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购买人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应向购买人提供《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促成二手房交易的,应当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制作《房屋状况说明书》并提交给房屋购买人。
严格落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制度
物业服务区域内全面实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必须持有关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装饰装修申报登记手续。凡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或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制止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活动,督促其按照规定办理装饰装修申报登记手续。
《通知》还要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全部签订服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办理完装饰装修登记手续后,要及时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小区临时出入手续,并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严格执行涉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装修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客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五)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六)其他禁止行为。
做好房屋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通知》要求,做好房屋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装饰装修行为,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于违法装修的典型案例,应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吹哨人”和“守夜人”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加密巡查频次,发现涉嫌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规行为的立即予以劝阻、制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认定处理。
发现房屋建筑因违规装修出现墙体开裂、倾斜、地基下沉等结构安全隐患的,各区住建部门应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尽快开展安全鉴定;如情况紧急的,也可由镇街或区住建部门委托开展应急安全鉴定。按照鉴定结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开展加固维修工程。有关突发事件应按照规定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王艳玲